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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劳动合同

乡镇企业劳动合同系列(7篇)

时间:2024-07-22 作者:91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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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劳动合同(篇1)

导语: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代日

北京市工作局制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作法》,以划一会商赞成,自愿签订本公约,互助服从本公约所列条目。

第一条 本公约为期限的工作公约。

本公约见效日期年代日,此中试用期日。本公约停止。

第二条 乙方担当岗亭(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结束的工作数量,到达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候应符合国度和北京市的法则,乙方履行的工时轨制为工作制。

第五条 甲为乙方供给符合国度工作保卫法则的工作前提和工作防护用品;建立健康出产工艺流程、订定操纵规程、工作典范及其标准。甲方当真对乙进行政治思维、职业操行、交易技巧、工作安定卫生及有关的教诲和培训。

第六条 乙方应服从工作规律、甲方的规章轨制和操纵规程。乙方违背工作规律、甲方的规章轨制和操纵规程,甲方可根据本单位的规章轨制进行处理,直到清除本公约。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钱分派应遵循按劳分派的原则,履行同工同酬,服从北京市最低工钱法则。乙方履行工钱制,工钱付出时候,工钱付出按履行;此中试用期工钱为元。

第八条 乙方的保险报酬按履行。

第九条 订立本公约所根据的客观环境产生庞大变化,导致本公约没法践诺的,经甲乙两边会商赞成,可以变动本公约相干内容。

第十条 经甲乙两边会商同等,本公约可以清除。

第十一条 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作法》及本公约附件中法则的清除工作公约前提的,甲方可以清除本公约。

第十二条 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作法》、《北京市履行工作公约轨制的履行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则不得停止、清除工作公约前提的,甲方不得停止、清除本公约。

第十三条 乙清除本公约,该当提早三十日以场面式样关照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吃亏还没有处理终了或因别的题目正在被检察期间,乙方不得根据本条第一款清除工作公约。

第十四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关照甲方清除本公约: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大略不法限制人身解放的伎俩逼迫工作的;

3、甲方不能根据本公约法则付出工作工钱大略供给工作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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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乙方有权根据北京市工作局转发工作部《违背和解除工作公约的经济补偿方法》的法则(京劳关发〈1995〉45号),获得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任何一方违背工作法有关工作公约的法则,给欢乐鼓动方造成侵害或经济吃亏的,根据北京市工作局转发工作部《违背〈工作法〉有关工作公约法则的补偿方法》(京劳关发〈1995〉163号)履行。

第十七条当事人商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当事人因践诺本公约产生工作争议,可以向本单位工作争议调整委员会申请调整,调整不可,当事人要求仲裁的,该当自工作争议产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地区、县工作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能够直接向工作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九条本公约附件包括:。

第二十条本公约未尽事件或与今后国度、北京市公告的有关法则相抵牾的,按有关法则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公约一式两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

                                       甲方(盖印)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拜托代办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日

                                    鉴证构造(盖印)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年代 日

乡镇企业劳动合同(篇2)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乙方自愿任职卓尼县恒源贵蕨麻猪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人员,双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协议约定:

1、有权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和企业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生产品种。

2、有权针对市场情况对乙方下达销售任务及考核目标。

3、有权对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全面管理。

4、有权对不能完成销售任务或违反双方协议规定的一切不符合销售条件的销售人员,随时调整区域市场、进行处罚或终止合作协议。

义 务:

1、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

2、不强迫乙方从事超强度、危险性劳动。

3、每月1按时发放乙方上个月应得劳动报酬。

4、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乙方工作表现、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给予乙方一定待遇。

5、乙方工作满1月试用期后甲方无异议,甲方正式录用乙方为合同工。

6、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果连续三个月完不成月计划销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只能获得当月50%薪酬。

2、依据双方约定享有薪酬待遇。

3、可不执行协议以外的违章、违法指挥。

4、有向甲方建议提高工作效率权利。

5、在不损失甲方利益前提下,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终止合作协议的决定。

义 务:

1、在公司和上级销售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思想进步,业务熟练,服从领导、工作积极。

2、协助公司、对经销商的经营情况、库存情况(包括经销商订货)、家庭情况、社会情况、信誉情况全面掌握。

3、一旦公司送货,经销商未能按规定结清货款,后果由乙方负责。

4、对自己所制定日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并向主管经理汇报完成情况。入终端店和消费者之中宣传、销售产品,了解公司产品质量和价格是否合理,以及与同类产品之间的差异。保证市场占有率在一年内达到50%以上。

5、公司和经销商之间起纽带作用。代表公司指导、协助经销商做好产品的宣传、铺货、促销、售后服务等工作;能够解决销售中遇到的问题;团结经销商圆满完成任务。

6、对客户积压产品及时调配,不能因产品积压给公司造成损失。

7、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向甲方建议合理的促销活动、制定销售方案。并严格跟踪和执行,及时做好促销效果的评估工作。

8、因产品发生问题,应第一时间给予解决,并上报公司。

9、迟到、不早退,不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务,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了确保甲方对市场情况的及时了解和掌握,乙方每天早上8:30上6:00保持手机畅通。

10、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于企业的言行。吃苦耐劳,保证完成工作任务,不断扩大业绩。

三、乙方薪酬及实习期限:

1、销售人员是以业绩获得薪酬报酬的。甲方将根据乙方所在区域、工作职务、工作表现确定乙方薪酬待遇。经双方协商,乙方实习期1月。

4、规定销量(月计划)将根据市场的发展状况及公司的年初销量年预算,进行调整。乙方同意并承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正当权益,服从甲方的管理。工资一月一清,甲方不得无故迟发、少发或不发乙方的工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

乡镇企业劳动合同(篇3)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通行规则,本着协商、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商定,聘用乙方作为甲方公司的专职业务。双方遵守如下条款:

以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员,按甲方指定的市场运行模式要求,承接公司制造的商品销售业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薪酬与提成如下:

每月底薪元:一切因业务运作而产生的费用自理,前三个月以底薪加提成方式结算工资,三个月后,工资结算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提成高于底薪,则按提成金额发放工资。无底薪。

2、提成低于底薪。则仍以底薪标准发放工资,无提成部分的薪酬。

2、公司规定客户结款方式为: 按合同方式结款,不能超出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十五天,如超出最终期限,按客户实际未付金额0.5%扣除业务员该单提成。

3、业务员收回货款未上交财务私自带钱离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4、业务员毎谈成一个客户,要跟单定期定时收回货款,货款未收回的业务员本人要承担客户所使用砼的全部费用

5、业务员因特殊原因要请长假:须把自己所接手的客户款确定已向财务付清才能离开

5、提成结算方式:在客户付款并公司收款入账后一月结算。扣除12%税点

1、 按乙方业务开拓需要,提供宣传资料和相关证书;

2、 每周阅览乙方的工作日记,对相应业务关系或进程进行指导,协助乙方完成业务目标;

4、 努力控制、降低产品成本,确保其产品价格适合市场一般需求行情。

1、 努力开展业务、开拓市场,完成任务目标;

2、 做好工作日记,记录每次拜访客户资料,建立完整的客户档案;

3、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企业、品牌形象,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4、 在服务期内,乙方不得和任何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关或类似的业务合作;

5、 固定老客户,开发新客户,代表公司善待呵护的意见与投诉,并及时向公司传递信息,建立良好的客户群体与客户关系;

本协议起止时间: 年 月 日终止 年 月 日 期限届满30日时,甲乙双方均为有终至本协议书面通知的权利

本协议解除或终至时,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

2、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式无形资产;

3、向甲方完整移交截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与所有客户的资料信息;

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制定并正式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

2、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乡镇企业劳动合同(篇4)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在川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省(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__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________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________(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乡镇企业劳动合同(篇5)

编号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性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创造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乙方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乙方。甲方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乙方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耐酸耐碱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口罩、面具、等。

第九条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乙方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乙方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十条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每月提供劳动保护特殊津贴元。

第十一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凡从事国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岗位),乙方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乙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存在威胁生命或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甲方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甲方不得为此而取消或者减少乙方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乙方应当学习和掌握有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七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八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九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二十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元。从事有毒、有害岗位每月(日)生活保健津贴为元。

第二十二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五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三十四条、

第三十五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________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八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一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二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三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

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

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六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七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四十九条其他违约责任十

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条十

二、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三、其他

第五十二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五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乡镇企业劳动合同(篇6)

劳动合同书(乡镇企业使用)正文: );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局制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日。本合同 终止。 第二条 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完成的工作数量,达到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乙方执行的工时制度为 工作制。 第五条 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及其标准。甲方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的教育和培训。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乙方执行 工资制,工资支付时间 ,工资支付按 执行;其中试用期工资为 元。 第八条 乙方的.保险待遇按执行。 第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 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 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1] [2] [3] [4] 下一页

乡镇企业劳动合同(篇7)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有学徒期的工种,学徒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试用期包括学徒期在内)。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_________任务,担任_________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资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原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乙方在学徒(熟练)期间的生活补贴为:试用期间_________元,试用期满_________元,现工种工资_________元。

2.甲方按规定发给乙方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5%的工资性补贴。

3.乙方的升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为重新就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仍从事原工种的,经考核合格后,甲方按原工资等级支付工资;改变工种的,试用期间的工资按不低于_________级工的标准支付,试用期满后由甲方考核定级。

5.由生产(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甲方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六条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资金、津贴、保健食品、劳动保护用品、物价补贴等待遇,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原固定工人相同。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孕期、产期、产假和哺乳期间,与甲方同工种,同岗位的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或省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按国家或省有关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

4.乙方因工因病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与甲方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5.乙方的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取暖和防暑降温补贴等,与甲方原固定工人同等对待。

6.乙方因合同期满后属于第八条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按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标准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乙方标准工资。乙方按照第八条2款第2项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按照第八条第5款规定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自行离职的,甲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7.乙方标准工资的3%为乙方本人缴纳的退休养老基金,由甲方代为扣缴,转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

8.甲方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基金,行业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金。

第七条教育与培训

1.甲方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上岗前培训以及必要的职业技术培训。

2.乙方从事特种作业,要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技术培训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初级工标准。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_年,否则乙方须付甲方所付培训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及甲方的实施细则,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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